山东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对特装平台合作服务商进行招商公示,现诚邀资质合格的单位参加报价,请按相关要求进行响应。
注:以下内容请认真阅览!
- (一)项目内容:特装搭建展具合作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方铝型材、模块化、truss架、大屏、纸质等可重复、循环利用的新型展具服务商),本项目优先与展具厂家合作,参与报名单位须有一定数量可优先用于会展集团旗下展馆经营的自有产品。
(二)合作模式:会展集团负责提供相应展示、仓储场地,由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国际会展中心商业运营公司负责与供应商联合开展市场化运营。
(三)项目合作期限:三年期。合同一年一签,协议到期后无新规划且项目合作顺利情况下,可按程序协商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期间因不可抗力、政府、产权方、运营方有新的开发运营规划等情况,提前1个月通知运营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三)招商方式:综合评分。
- (一)参与本次项目的企业单位(包含个体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参与本次项目的企业单位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三)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商要求及回传方式
(一)招商要求
1、会展集团负责提供一定的展示、仓储场地。项目所需人员、设施设备、型材等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2、合作服务商需要会展集团提供型材展示、仓储场地的,会展集团按不含税营业收入的5%进行抽成,作为仓储费及管理费。
3、合作服务商需接受会展集团的管理和监督,遵守会展集团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4、合同期间,合作服务商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因经营产生的一切投诉、纠纷、债权债务及侵权责任等均由合作服务商自行承担。
5、相关材料请详细
注明报价时间、项目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并盖公章。
6、参与本次项目的企业单位需递交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征信证明、项目规划方案及效果图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回传方式
参与单位请在公告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
4月28日16时截止)将报名材料(提供的所有材料需盖公章)
邮寄至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一号山东国际会展中心,
收件人:刘老师 电话17653112600 (注:1、快件外部请写明项目名称,例:特装平台合作服务商项目。2、报价文件外包装开封处请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密封条。3、所有文件均准备三份。4、参与本项目单位请一并将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营业执照发送至邮箱:sdgjhzzbcg@163.com以便于统计投标单位数量,邮箱主题名称格式: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如有疑问,详情咨询:0531-81255925。
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附件
附件1:服务商综合评分表
山东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特装平台合作服务商招募项目——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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